红头文件:整县屋顶安光伏,机关不低于50%,学校医院不低于40%……
近日【光伏资讯】微信公众号(PV-info)了解到,6月20日,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正式下发《关于报送整县(市、区)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》(文件附后),拟在全国组织开展整县(市、 区)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。并提出申报试点的县应满足:
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%;
学校、医院、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%;
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 30%;
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20%。
2021-06-24